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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《渐远的旋律》

《那段没能写完的旋律》 / 鹰蚁 / 2 / 2

那里不常下雪,所以那种寒冷是直接鑽进骨缝里的,带着一种没法排解的湿气。

「琳琳,你看过这个吗?」

某次同学聚会,一个同样来自母校的学长拿出一张照片。「听说吉他社那个怪咖林鸿运出国了,他在社办留了一把琴,上面还有纸条。现在那把琴成了社办的镇社之宝,说是谁弹了都能找到真爱。」

方琳琳看着照片里那把有些旧、琴身漆面磨损的吉他,手心猛地一缩。

她转过头,看着窗外灰濛濛的雨景,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谈论天气:「是吗?那挺好的。有些人,本来就适合留在回忆里。」

那天晚上回到宿舍,方琳琳在黑暗中坐了很久。她从皮夹的最内层,拿出了那枚已经磨损严重的吉他拨片。

她发现,北方这座城市的雨,比起南方的雨,多了一种让人想哭的沉重感。

转眼间,一年过去了。

我结束了流浪,回到了台湾。我没有回到那座有着大樟树的城市,而是选择在一个同样多雨、节奏稍微慢一点的城镇落了脚。

我用这两年在国外打工存下的钱,租下了一个老旧巷弄转角的小店面。

我开了一间琴行。

店面不大,推开门会有一声清脆的铃鐺响。墙上掛着几把手工打造的民谣吉他,落地窗前放着一个木质的柜檯。我没有给它起什么霸气的名字,我只是在招牌上写了两个字:「夜曲」。

「林鸿运,你真的回来了。」

开张那天,阿凯开着他的新车来找我。他变胖了一点,手上的婚戒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他看着我正在擦拭琴身的样子,摇了摇头:「你这两年跑哪去了?连个讯息都没有。」

「去学着怎么跟自己相处。」我笑着递给他一瓶冰可乐。

「那……忘掉了吗?」阿凯试探性地问。

我停下手里的动作,看着门口透进来的阳光。「忘掉什么?忘掉怎么弹吉他吗?没忘,反而弹得更好了。」

阿凯叹了口气,没再追问。他知道,有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。

我开始每天教孩子们弹琴。我的学生里有八岁的孩子,也有六十岁的老先生。我教他们按c和弦,教他们如何让指尖长出厚实的茧,教他们如何去听音符之间的呼吸。

我不再是那个总是说冷笑话的双子座,我变得安静了许多。但每当有学生问我:「老师,这首歌为什么要叫《夜曲》?」

我会告诉他们:「因为那是专门弹给深夜里,那些还没法睡着的灵魂听的。」

时间是一个残酷的橡皮擦,它能抹掉细节,却抹不掉底色。两年的时间,足够让一个人拿到硕士学位,也足够让一个人学会如何经营一间琴行。

那是南方的某个雨夜。

琴行的生意很清淡,我早早关了门,背着那把陪我走过南欧阳光与伦敦雨季的旧吉他,走进了细雨濛濛的街头。路边的街灯发出昏黄的光芒,反射在积水的路面上,形成了一圈圈橘色的碎光。

那一刻,我突然想起了大学时的那盏街灯。

我走到一个地下道的出口处,那里相对安静。我放下琴盒,拿出吉他。指尖触碰到琴弦的瞬间,那种熟悉的痛感再次传来。

这一次,我没有弹奏那些流行的口水歌。我闭上眼,让呼吸随着雨声的节奏变得平稳。然后,我弹出了那个起手式。

c、g、am、em。那是那首《夜曲》。

旋律在湿冷的空气中缓缓流淌。我弹得很慢。每弹出一个音符,我就彷彿看见一个曾经的画面:体育馆的喧嚣、雨幕中的蓝伞、图书馆里的拨片、毕业典礼上的三秒鐘。

当旋律来到那个原本应该结束的地方时,我的手指没有停下来。我顺着那种感觉,弹出了一段平稳且宽广的过门。那是这两年在异国流浪中,我学会的温柔。

我终于把这首歌写完了。虽然,听歌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身边。

与此同时,在几千里之外的北方。

方琳琳坐在研究所的研讨室里。窗外正下着大雨,整座城市被笼罩在一片潮湿与灰暗之中。她刚刚完成了她的毕业论文初稿,电脑萤幕发出的白光照着她有些疲惫的脸。

她撑起伞,走进了雨中。

她看着街边那盏在雨幕中发出微弱橘光的灯。那盏灯的光芒,在雨水的折射下,竟然显现出一种让她心跳加速的熟悉感。

那一刻,她彷彿听见了一段旋律。一段带着南方的雨气、带着旧吉他的温度、带着一个男孩在深夜里最深沉的叮嚀。

她从皮夹里拿出那枚磨损的拨片,握在手心。

「晚安,林鸿运。」她对着空无一人的雨夜,轻声哼出了那段无词的副歌。

她的嘴角露出了一个微小的笑容。那是这两年来,她最真实的一个笑容。

校园的夜色依然漫长。虽然人走了,曲散了,但有一种频率,会永远留在那个橘色的光圈里。

那段没能写完的旋律,其实早已在我们各自转身的那一刻,得到了最温柔的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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