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

乱世王爷不好当 / thaty / 1 / 2

“遵令!”

宇文霁对着熊爹一抱拳,走了。吕墨襟也憋住笑,深施一礼,跟上了宇文霁,这次他也要一起的。

其余将领,也都跟着去了。

在外恭候的仆人见了他,都倒抽一口冷气。在门口恭候的其余将领,也有不少惊呼出声的。

他们是有心理准备的,但宇文霁过去试穿全甲,都是在制甲匠人那,他在军营训练也很少穿全甲的——怕不小心把自己士兵弄死了。这还是他头一回穿戴整齐,出现在众人面前,这大山一样的模样,超出了众将的心理准备了。

宇文霁登上了他的战车,他一上车,坐在前头的驭手和副手就感觉车身朝下沉了一下。

宇文霁一扯皮带,刘咸;“驾!”

这辆大车在护卫的护送下,一路前往城外,道路的左右两边皆是百姓——他们全都站着,高高举着双臂,在看见宇文霁的时候,先是发出惊呼,继而发出欢呼。

“大王!”“麒麟子!”“小大王!”“平王!”“天大趾!”

百姓们叫什么都有,他们山呼海啸的声音重叠在一块儿,杂乱却热烈,撼动着丕州的天空与大地。

吕墨襟坐在后头的一辆车上,他没有掀开帘子,被呼喊声震动的车壁让他清楚地知道外边发生的情况。他不由得也有些激动起来,他们虽然是去救援的,但,这也是丕州踏出去的第一步。

孙惊蛰又来了,他身边带着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子,可若仔细看,能发现她耳垂上有着耳洞,原来竟是个脸上有疤痕的女子,她其实是孙惊蛰的小女儿。

待宇文霁过去,孙惊蛰走了,少女自己走向了招贤馆,她报的姓名却是庞眉,她虽面上有瑕,丕州却是不在乎这些的,考过了就给官,。

用三牲五谷祭祀了刑天,宇文霁出征了。

出城二里大部队就停下了,重新整队。从宇文霁到小兵,都把重甲脱了放在车上,宇文霁也从战车上下来,穿着半甲,骑马赶路。就宇文霁这种力气足的,也不能穿重甲,一方面是增加战车的负担(运货的就交给运货的,让战马和战车保持最好的状态),一方面是穿这样,宇文霁自己上厕所都不方便。

现代电视里那种全身重甲赶路的军队……纯找死。全负重行军,一次行军少说十天半个月,这真不会死半路上?

在丕州和一半栖州境内行军十分快速顺畅,因为宇文霁对修路和修水利有着真·前世带来的沉迷,所有搞事被抓起来的犯人以及战俘,全都去修路、修水渠、河道。

一进入另一边的栖州,他们赶路就没这么松快了。虽然因为有孙家在,还算偶有人烟,但即便有前锋在,大军也常常需要安排给马车整修道路。

待出了栖州,进入潘州,宇文霁面对的就是大自然了。

当年救熊爹,宇文霁他们一行人是为了安全踩过城镇而不入,潘州虽萧条,但确实是有村镇城市的。现在,宇文霁一路就没见到人。

城墙还好好的,可城里边没人了,房舍全塌了,因为是冬天,植物枯萎的茎秆,历年累积下来后,在废墟上堆得老高,偶尔还能从植物的缝隙里,看见人类的骨骸。

完全就是“我在古代过末世”的场景,但不需要丧尸病毒,或极端气候,人类自己就能给自己带来末世。

这次前锋是穆迩,进入潘州的第四天,他放出去的探马发现了一支五千人的托博人队伍。对方的样子同样像是在行军,且他们也发现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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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宇文大趾=宇文大熊

大趾:[白眼]

第93章 (捉虫) 身子骨轻

093

丕州军的前锋两千, 皆是善战之士,探马说碰到的托博人却不像是同样出来探路的前锋精锐。因为后边的车马不是战时的辎重,是草原民族搬家时的车马。整个队伍行进的状态, 也不像是行军,更接近部落迁徙的状态。

“还跟我打招呼,说前边如果我们已经占了, 他们就改个方向……”探马都迷糊, 作为最前方的哨探,他们的打扮以轻便为主(最快逃命),所以马身上没披挂,他们自己也是羊皮袄加羊皮帽,而且哨探的十人队确有一半都是疾勒人, 弓箭和马刀都保留了部分本部特色。

对方真的就把他们当成了迁徙中偶遇小部落,还很友好地和他们交流水源, 甚至想用丝绸和奴隶购买些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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