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 (1 / 3)
是人都不会满足的,更何况是洪兴社这样的人。
陆星河猜出,可能要不了多久,他们的这个生意就做不了了。
还是那句话,无论是他陆星河还是蒋明旭,都没有很强大的背景,见好就收,在争取在散伙前多赚一点。
其实也没什么不满的。
洪兴社是黑社会,势力大,人脉广,赚到钱之后,想把合伙人一脚踢开一家独大,这种想法很正常,他们也没有那么好的交情。
而且,人家也没有在一期工程结束赚到钱之后,立即拆伙,至少还算是讲点江湖道义,吃相也没有那么难看。
当然,这只不过是一点面子情而已。
不过铺开这么大蛋糕,现在却要拱手相让,蒋明旭心里是很不好受的。
但是,他也不是在香港第一天的了,就算是他以前干的黑市不都是这样吗?
见多了,心里再不舒服,也得自己想开。
一期工程,陆星河赚了两百多万,而蒋明旭赚了七百多万,这都是他百货公司两三年的利润了。
面对这样大的利润,谁也会眼红的。
生意场上的背叛,如果蒋明旭以后要想做大生意的话,这是一定要学会的,做生意,是不能看一时的得失的。
最后,陆星河和洪兴社谈好条件,地产公司他们也不要了,但是他们必须要做完三期工程,到时候大家好聚好散。
洪兴社他们是得罪不起的,趁早妥协,大家脸上都好看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