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 祭品调包
生母遗信破译后,沈知微未急于对王氏发难。她将字据、残契等铁证重新封存,转而翻查另一类账目——祭祀用度。
沈家乃诗书传家,祭祖之仪向来隆重,每年清明、中元、冬至、除夕四次大祭,祭品丰盛,开支不菲。沈知微调阅近三年祭祀账册,见每次祭祖支出皆在百两以上,名目繁多:三牲(猪、羊、牛)、五谷、时果、香烛纸马、僧道法事,一应俱全。
账目看似规整,然她细核之下,发现蹊跷。
以去岁清明祭为例:账载“购上等猪一头,重一百二十斤,银六两”“羊一头,八十斤,银四两”“牛半扇,一百五十斤,银七两五钱”。按市价,上等猪肉每斤约五十文,羊六十文,牛四十文。核算下来,猪价约六两,羊约四两八钱,牛约六两。账目大体相符。
然她对照库房收货记录,却发现差异:猪实际入库仅九十斤,羊六十斤,牛一百斤。重量皆打了七五折。而祭祖当日所用三牲,她隐约记得,猪羊体型确较往年为小。
重量短缺,差价去了何处?
她令吴管事暗访城中肉铺,询去年清明前后沈府采买三牲实情。三日后,吴管事回报:沈府去年清明确从“刘记肉铺”采买三牲,但猪仅九十斤,羊六十斤,牛一百斤,总价十一两五钱。而账上记的是十七两五钱,差额六两。
“刘记肉铺掌柜说,是王贵管事让这么记的,说府中惯例,账面需‘饱满’些,余钱……余钱他们三七分,王贵七,掌柜三。”吴管事低声道,“不止清明,每年四次大祭,皆如此操作。三年下来,仅三牲一项,虚报差价便不下三十两。”
沈知微冷笑:“祭祖之礼,竟也成了贪墨的幌子。”
她继续深挖。五谷一项,账载“上等粳米十石,银二十五两”“麦五石,银十两”“黍三石,银六两”。而实际入库,粳米为陈米,麦掺砂石,黍有霉变。差价约十五两。
时果香烛,亦如是。账上记“时鲜果品二十筐,银十两”“檀香百束,银五两”“纸马金箔,银八两”。实际采买,果品多为次等,香烛短斤少两,纸马粗糙。差价逾十两。
三年四次大祭,每次虚报差价约三十两,三年十二次,便是三百六十两。而这笔钱,经王贵之手,分与肉铺、粮店、香烛铺掌柜,余下归己。王氏是否知情?账目皆需其用印,她若细核,必能发现。然她从未过问,只草草盖章。
沈知微合上账册,眼前浮现祠堂中那些冰冷牌位,香烟缭绕,祭品陈列。列祖列宗在天之灵,若知后辈以此等手段亵渎祭祀,侵吞祭银,该当如何震怒?
她起身,亲往祠堂。
祠堂内光线昏暗,长明灯幽幽,映着层层牌位,乌木鎏金,刻着沈家历代先人名讳。供桌上犹存昨日祭品残迹:果核干瘪,香灰散乱,烛泪斑驳。沈知微行至供桌前,抬手轻抚最上方那块牌位——沈家始祖,沈公讳文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