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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黄雀在后

我有一个剑仙娘子 / 阳小戎 / 1 / 2

柳三变自己去锅里捞了碗面回来。

离开前将身上的银子全部丢在了煮面的锅旁。

他端着碗,路过那块铺在桌旁的脏黑木板时,忽然停步。

蹲下。

探手。

伸出两指。

轻轻抬起木板一角。

入目处,是一片深沉的暗红色!

就像刚刚加在面条里的辣椒油。

他微微抬目。

再往深处看去,这一滩暗红色蔓延到了木板下未有光芒占据的黑暗之中。

不知究竟盘踞了多大面积。

柳三变没有再看了,他将微微抬起一角的木板放平,收回两指。

那抹暗红色退居到了黑暗之中。

他微微低头,舔了舔嘴唇,缓缓起身。

回到桌前,五指抓起桌上的辣椒油,全部抖入碗中。

埋头吃面。

————

秦佶有两件事最引以为豪。

第一件事是他投了个好胎。

他是郎溪秦家的嫡系,他爹又是权倾大魏朝野的儒家金丹修士。

第二件事就是他的名声响亮,无人不识,无人不晓。

前者靠命,后者靠他自己。

秦佶很满意。

今日,他与往常一样在醉仙楼醒来,躺在莺莺燕燕之间。

他这几年很喜欢来青楼。

不是因为他缺女人,而是因为玩腻了。

不管是府上美妾,俊秀侍女,清白民女,官宦小姐,江湖女侠。

他都玩腻了。

甚至连前些年痴迷了好一阵子的贞烈良家,如今也觉得索然无味。

至于男风,他尝试过,但感觉也就那样了,不管是上是下……

但是秦佶觉得不能对不起他响彻大魏的“花花太岁”的名头。

不能辜负赋予给他这个称号的粱京百姓对他的殷切期盼。

所以他觉得青楼是个好去处,不仅玩的开,还能学到新知识。

其实今日起床,秦佶并不准备这么早回府的,连去街上继续“提高声望”、欺男霸女的动力都没有。

没办法,人太出名,已经名满粱京了。

特别是半年前抽死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后,整个粱京城的百姓,见到他都会退避绕道。

起初秦佶觉得很威风,很满意,只是之后时间长了就觉得索然无味了,甚至想着要不要改天去皇宫玩玩,但是他爹的学生李士达劝住了他,答应给他每天找新乐子耍。

比如今日。

他一起床就听李士达说,有个不怕死的武夫要来找他寻仇。

终于碰到了一个不仅不怕他还想要他“狗命”的好汉。

秦佶兴奋的都没来得急洗漱,衣服还没穿齐,就随便披了件锦袍,带着一帮随从跑了出来,要去亲眼见见那个英雄好汉。

好好会一会他。

记得,上一次有江湖儿女要刺杀他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。

他甚是怀恋。

话说刺杀他的那些人后来怎么样了?

秦佶在路上想了会。

好像是做成了人彘。

那么这回就换个花样吧,不能让那位英雄好汉死的太轻松,不然就是对不起好汉的铮铮铁骨。

这种敢来要本大少“狗命”的英雄好汉,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!

“对了,李士达,你说这位好汉是来寻仇的,哈哈,本大少该不会是给他带了顶绿帽子吧?”

秦佶大笑道。

他此时面色潮红,披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绣袍,袒胸露乳,随意披发。

他虽声色犬马,昼夜荒淫,但却并没有被酒色掏空身子,反而精神气极足。

因为郎溪秦家乃是世家大族,他从小就服食仙家灵物,并且他眼前这位李士达,是他爹最得意的学生,在半年前那件事后,被他爹派来照顾他,哪里会让他身体出问题。

李士达是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儒生,衣着简素,相貌周正,神态稳健。

此时他正一手握着腰间一块黑木令牌,垂目出神,听到身前那位老师爱子的询问,他立马松开令牌,抬眼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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