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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门修炼误穿虫族 第284节

宗门修炼误穿虫族 / 秋秋会啾啾 / 2 / 2

普天同庆啊。

北部王城的集市比平时热闹了数倍,卖酒的、卖肉的、卖皮毛的,生意都比往常好了不少。

有虫在街边架起了大锅,煮着热腾腾的肉汤, 路过的虫都能喝上一碗。

这是北部的老规矩,王有喜事, 与民同庆。

狸尔特地去了一趟最靠近北部的南部花市, 弄了很多花过来。

按道理来说, 南北之间没有通商, 是不能买卖这么多鲜花的。

不过以狸尔的身份, 要买点花还不简单,就相当于借花献佛了, 用的还是自己的小金库。

送礼是个很讲究的事情, 要正好送到人家心坎上, 那才叫好。

那些花从南部运过来,路上走了好几天,到了北部的时候居然还鲜活着。

北部像一座巨大的天然冰窖,花朵的绽放凝固在它们最美的时刻,被整整齐齐地码在马车里,花瓣上还凝着薄薄的霜。

鲜花运到王城的时候,负责布置婚礼的侍从们看得眼睛都直了。

他们在北部活了这么多年,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、这么鲜活的鲜花?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,最后还是狸尔带过来的侍从一起加入,把花分成了几堆,有的扎成花束,有的编成花环,有的散在桌面上当装饰。

还串成了长长的花链,从城墙上垂下来,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格外漂亮新鲜,北部路过的虫族基本上都会看上几眼。

鲜花在北部注定惹眼。

在这个终年积雪的北部,虽然大部分地方都不生长鲜花,但这种天气却很适合鲜花的保存,可以放好几天不腐败。

北部结婚的习俗和南部不太一样,南部的婚礼是在白天举行的,阳光明媚,花香四溢,白天的鲜花才看得更漂亮。

可北部不是这样,北部的婚礼是在傍晚举行的,是在昏黄的暮色之下,因为他们崇尚篝火,崇尚火焰,篝火在黄昏之中是最漂亮的。

当天傍晚,天边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,把整片雪原都染成金色。

王城的空地上燃起了几十堆篝火,围成一个大大的圆圈,火光在暮色中跳跃着,把周围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。

篝火周围摆满了酒桌,桌上铺着黑色的桌布,摆着银质的酒壶和酒碗。

酒壶里装的是北部最烈的酒,也是最好的酒。

今天是北王结婚,用的酒自然不能马虎,米修斯提前就开始准备,从北部各地收罗来的陈年烈酒,打开盖子就能闻到醇厚酒香。

酒的品种有很多,都是好酒,至于宾客到底喝到的是什么酒,那就跟开盲盒一样,各凭本事,各凭运气,喝到什么是什么。

很快,宾客们陆陆续续地到了,他们带来各自的贺礼,有的是一整头处理好的驯兽,有的是几箱上好的皮毛,有的是镶嵌着宝石的银器。

米修斯站在入口处一一登记,礼单写得密密麻麻。

弥京的师兄弟们也都来了,多多少少也随了点礼。

暮色越来越深,篝火点的也越来越多了,虫群忽然安静下来,所有的目光都投向同一个方向。

厄诺狩斯和弥京来了。

他们穿着同款的礼服,黑色底色,红色的火焰花纹从下摆往上蔓延,像是烈火在燃烧。

火焰纹样是用金线绣的,在火光下一闪一闪的,像真的在跳动。

厄诺狩斯难得穿这么严谨的正装,扣子都扣到最上面一颗。

他今天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露出整张棱角分明的脸,巨大的黑色巨角在火光下泛着幽暗的光泽,角尖上的红色比前几天又深了一点,明晃晃地昭示着孕事。

他坦然、骄傲地把那抹红色露出来。

弥京站在厄诺狩斯身边,黑白杂色的短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,几缕发丝垂在额前,他笑了笑,看起来居然有点腼腆,大概是第一次结婚,多多少少有点紧张。

他们在篝火前站定,面对着面。

火光照映着他们的眼眸,他们眼中只有彼此,也只能看见彼此。

马上,米修斯和米雷德捧着托盘走过来了。

两个托盘上放的都是一碗酒和一把匕首。

米修斯走到厄诺狩斯面前,米雷德走到弥京面前,同时单膝跪下,将托盘高高举起。

米修斯清了清嗓子,他说的是北部古老的祝词,祝词很长,从初代北王说到现在的北王,从北地的风雪说到北地的火焰,从生命的诞生说到生命的延续。

婚礼是对于新生活的预告和祝福,是需要表达对这片土地最深的敬意。

“北地的风雪啊,请倾听今日,北王厄诺狩斯,与雄虫弥京,在此结为伴侣。”

“他们的血将融在一起,如同北河在春天汇入大海,他们的命运将缠在一起,如同雪原上的风与雪,永生永世不再分离。”

“他们的路将并在一起,从今日起,从此刻起,这片土地上,又一个家,在风雪中扎根——”

“从今往后,同饮一碗酒,同分一块肉,风雪同行,生死同路,天地共鉴,日月同昭。”

等他说完最后一个字,米修斯抬起头,看着厄诺狩斯:“王上,阁下,请。”

只见厄诺狩斯伸手从托盘上拿起那把匕首,他把匕首握紧,心想这是一把好刀,刀刃在火光下闪了一下。

都说宝剑配英雄,英雄爱宝剑,厄诺狩斯也觉得只有这样的匕首才能配得上他的婚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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